偷偷从车上滚了下来。
只不过他当时奄奄一息,拼尽全力爬到一个废弃院落里以后,就晕了过去。
要不是弗格斯探长发现了他,可能再过上一两天,他就得去见上帝了。
凯文在格蕾丝的日记本上写下一串地址,“你们去找这个地方,也许会有人见过威廉,我当时和他约定好了,就在这个地方汇合。”
他叹了口气,“但愿他没事,也希望他没有把我当成戏耍他的混蛋。”
格蕾丝看了一眼地址,上面甚至具体到了路边的第几棵树。
不过也情有可原,这些流浪汉居无定所,聚集的地点当然不可能是一所房子。
凯文告诉她,要在下午三点后去。
因为上午的时候,那群一宿没睡的家伙在不同的地方补眠,然后中午就会去济贫院排队。
只有没被济贫院接收的人才会在那里聚集。
济贫院差不多每天三点钟就会人满。
而眼下天已经黑了,流浪汉们一定已经被巡警驱赶得四处乱窜了。
库克先生听了他的话,忍不住安慰自己,也许威廉只是扮演流浪汉太投入了,又或者他发现了什么秘密,正在调查,不方便回到住所,以及写信。
从二手店主的房子走出来的时候,弗格斯探长半开玩笑地说道:“从这种小房子里走出来以后,我感觉自己的家比肯特郡还大!”
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,就发现公爵大人像眼睛抽筋了似的,疯狂地冲他打眼色。
弗格斯探长转念想
到在场的格蕾丝,再一次为自己的心直口快感到懊悔。
反而是格蕾丝没什么反应。
毕竟东区的住宅大多数都不配称为房子,就像二十一世纪那些无良房东,把一栋三室一厅改成十个卧室租给别人,还妄称那是“房子”……房子风评被害!
而弗格斯探长呢?
他很快就来了现世报。
“糟了!我老婆让我出门的时候买些香肠回去的!”
弗格斯探长丢下几人,火急火燎地跑了,“我先走了啊!”
在他走后,公爵大人毫无友爱之情地揭了他的老底。
“弗格斯太太是肯特郡一位乡绅的小女儿,当初嫁给弗格斯探长的时候,他还是个小警员。因为这事,那位乡绅非常生气,一便士嫁妆都没有给弗格斯太太。”
换言之,弗格斯太太和弗格斯探长在一起,属于阶级下降,初期应当也吃了不少苦。
但弗格斯探长和她的感情应该相当好。
因为回忆起之前探案的一些细节,就不难发现弗格斯探长总是在傍晚的时候,还“有公务在身”。
格蕾丝猜测,他八成是有“妻子的嘱托”在身,跑去买菜了。
眼下天已经黑了,几人警惕地走出小巷,在临近的火车站附近,打了一辆出租马车,先把库克先生送回家之后,再转头回了西区的丹尼尔斯别墅。(1)
晚餐时分,诺森伯兰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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