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5章 晋|江|独|家_你对欧皇一无所知[娱乐圈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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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份慵懒。

  而另一边的俞玉,虽然涂着大浓妆,但一眼就能看出来她状态不好,那么浓的妆都遮不住她的憔悴,头发也干燥的不行。

  俞玉整个人站在法庭上的被告席,眼神阴郁的盯着简可,阴森森的,旁边的人看着都觉得有些恐怖。

  简可无所谓俞玉的眼神,反正又不能杀死自己,只能让她自己不舒服罢了。

  江城之请的是国内最有名的律师所里的律师,打过无数个官司,绝对靠谱。

  至于俞玉这边,明明顾林雾答应好俞玉请一个好律师的,但现在来的这个律师明显年纪不大,可能是刚毕业出来实习的吧。

  简可的律师有条不紊的站起来阐述自己的观点。

  听着原告的律师的有理有据、毫无破绽的观点,俞玉的律师脑门开始冒汗,手指不停的摩梭着手上的资料,仿佛十分紧张的样子。

  就这么简单的对比,就能看出来,俞玉的律师可能确实是资历很浅,甚至可能真的是实习生。

  结果也没有任何疑虑,俞玉本来就是确确实实的造谣,再加上一个不堪一击的律师,俞玉很快就输了。

  简可胜诉了!

  尽管知道简可很大概率能胜诉,毕竟这算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案子,随便来一个比较好一点的律师就能打赢,更何况是国内有名的律师所出来的律师,那必然不会失手砸自己的牌子。

  被告俞玉请律师来法庭,不过是为了将自己的惩罚减轻一点罢了,但很可惜俞玉的律师不行,没起到这个作用,白请律师了。

  全体起立,法官开始宣布结果。

  “本院认为被告人俞玉在互联网上捏造事实,诽谤原告简可,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,应予惩处判决如下:被告人俞玉反诽谤罪,判处有期徒刑两年,本判决为口头宣判,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送达,如不服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,书面上述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,副本二份,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?”注1。

  俞玉听到这个判决已经疯了,她在座位上大喊:“不!我没错!我又没有让简可收到什么损伤,凭什么要让我坐牢!我不服!”

  旁边的人赶紧按下她不让她动。

  简可已经无所谓俞玉的反应了,她的目的已经达成了,俞接下来的人生将会一直留下这个污点。

  刚出法院的门,心情好的简可拍了一张法院的照片发微博了,上面配字。

  【简可:网络不是法外之地。】

  下面吃瓜的群众们立刻讨论起来了。

  【姐姐好刚,说告就告了。】

  【这、这是第一例一个明星直接把另一个明星告上法庭的吧。】

  【就该这样,造谣一张嘴,辟谣跑断腿。】

  【啧啧啧,想我当初还应为俞玉的视频而可怜她,可怜一条狗都比可怜她强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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