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职成为后厨里的帮工,而且还最底层的那种。
络腮胡子找人帮我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口,我不放心,又让医生给我扎了几针狂犬疫苗,之前被土狼抓了几下子,我生怕留下什么后遗症。
给我安排进集体宿舍以后,那个络腮胡玩味的问我:小弟,你是得罪朱厌了吗?他很少亲自安排人干什么。
朱厌?是刚刚那个保安大哥吗?我抓了抓后脑勺反问。
保安?千万别小看他,他跟咱们酒店的老板是亲戚,明面上是个保安队长,实际上店里的大小事情都归他管,连经理老板都得对他点头下腰。络腮胡从兜里掏出一包烟,递给我一支后,吧唧嘴巴道:咱们诚意大酒店的后台老板可不简单,来咱这儿消费的都是市里面的领导和大老板,以后在后厨帮工,手脚一定要卫生。
戴着眼罩和耳机睡了一路,一觉醒来,我已经出现在这里,所以我根本弄不清自己站在的位置,压了压嗓子问:咳咳,大哥这儿是哪啊?
呃?老弟你不识字的么?络腮胡懵了一下子,咧嘴露出两颗被烟草熏的焦黄的门牙道:这里是青市的市南区,我们在的这条路叫金光大道。
哦。我舔了舔嘴皮,没再继续多问啥。
络腮胡从一张高低床的箱子里翻出来一件白色的厨师服递给我,拍了拍我肩膀道:也不确定你具体会干几天,我就不帮你申请工作服了,好好干,有什么困难随时找我,我姓何。
好的,何哥。我挤出一抹笑容。
不多会儿,我俩再次回到后厨,络腮胡将我安排给两个面皮白嫩的小青年,就背着手去忙别的了。
透过刚刚跟络腮胡的简短聊天,我大概弄明白了我现在所处的环境,我在山d省的青市,一家颇为高档的酒店里,而林昆毕恭毕敬的那个男人叫朱厌,是这家酒店的负责人,而我目前要做的就是以帮厨的身份在这里挺几天。
帮厨的工作特别繁琐,听起来职位好像挺高大上,实际上就是个杂工,后厨所有的脏活和累活都归帮厨干。
两个白白净净的小师傅带着我熟悉一下厨房的关键后,就让我正式上岗,开始摘韭菜,面对一大筐子绿油油的韭菜,我有些哭笑不得。
曾几何时,咱也是当老板做大哥的人,别说特么摘菜洗菜,吃完饭我连碗筷都没收拾过,结果林昆是真不拿我当外人看,直接给我丢这块当杂工。
韭菜刚摘到一半,旁边就有人喊我:小王啊,去把馊水倒掉。
诶!我甩了甩手站起来,拎起一大桶馊水,朝着一个厨师问:这玩意儿倒哪里啊?
那厨师不耐烦的熊科我一句:眼瞎啊?出了厨房,往东一直走。
你不会好好说话啊?骂人干鸡毛。我皱着眉头一下子不乐意了。
那人扶了扶脑袋上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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